北京明确在职期间被判刑人员公积金可销户提取-特殊情形提取范围扩大!
2025年11月,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《关于特殊情形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首次明确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刑满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服刑人员,在账户封存后可申请销户提取。这一规定填补了过去特殊群体提取的政策空白,体现制度人性化。
根据文件规定,符合以下情形的封存职工可申请销户提取:
一、适用情形
1. 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(已执行)
2. 被判处无期徒刑(正在服刑)
3. 刑满释放时已达到国 家法定退休年龄(男60岁/女50岁)
4.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(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)
二、申请材料(5项)
1. 申请人或继承人身份证
2. 《刑事判决书》(法院出具)
3. 《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证明》(APP下载)
4. 《销户提取申请书》(监狱或司法所盖章)
5. 继承人关系证明(如由继承人办理)
三、办理流程
1. 由本人或继承人向服刑地公积金办事处(如外地服刑)或北京公积金中心(如燕城监狱)提交材料
2. 中心与法院系统数据核验
3. 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
4. 账户余额本息一次性结清,账户注销
案例:首例服刑人员提取办结
2025年10月,北京首例服刑人员公积金提取办结。王某因职务犯罪被判无期徒刑,账户余额30万元封存3年。其家属持判决书、封存证明、继承公证书到公积金中心申请,中心通过"全 国法院信息查询系统"核验判决真实性,3日后37万元到账。
政策意义
北京市司法局相关人士评价:"此举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财产权益,避免了'人财两空'的悲剧,彰显法治温度。"
风控措施 为防止冒领,北京公积金中心引入"人脸识别+司法数据"双核验,确保申请人为本人或合法继承人。
